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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涉嫌违反广告法被罚13万

发布日期:2021-09-28来自:重庆恒和中西医结合医院浏览次数:2539

  日前,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了“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曝光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漯河市第—人民医院违法广告案入选。


  这也给医疗机构敲醒了“警钟”,医疗广告迎来严管时期,发布广告必须要合规。


  一句常见的话,被罚13万


  被罚的漯河市这家医院,在其官网发布“手术安全有效,术后疼痛轻、恢复快、住院时间短,提高了病人的生活质量”的医疗宣传广告,该内容涉嫌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


  2021年7月15日,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13万元。


  据悉,《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等行为。


  300万元!顶格处罚!


  因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合肥医博肛泰肛肠医院被处以罚款300万元。


  2021年,央视“315”晚会曝光360搜索存在违规投放虚假医疗广告行为的事件。通过360搜索平台搜索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的简称“市二医院”,结果都是包括成都棕南医院在内的其他医院的广告。据悉,除了处以129万元的顶格处罚之外,成都棕南医院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被武侯区市场监管局另行立案调查。


  医疗广告严查整顿来了


  医美作为医疗违法广告的“重灾区”,即将迎来重点整顿。


  2021年8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依照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研究起草了《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指出,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的所谓“推荐官”“体验官”等,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的,应当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提出,禁止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原标题:三甲医院涉嫌违反广告法被罚13万

  来源于:新浪医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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