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9-23来自:重庆恒和医院浏览次数:3586
一、按照国务院卫生部门的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卫健委对执业医师和执业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并经统一组织考核合格后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処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二、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処方资格后,在医务科、药剂科、药房、签字留样备案后,方可在本单位开具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処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処方。
三、我院将具有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処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定期报送市卫生局医政科备案审批。
四、具有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処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
五、取得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処方资格的医师和药师,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学习更多的专业知识,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
六、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卫健委关于2019年获得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処方权的执业医师名单和之前取得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処方权的执业医师名单如下:邱小玲、文攀、杨元军、张林梅、邱述练。
重庆市恒和中西医结合医院
2019年9月23日